买手的概念最早出现于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欧洲。 贾樟柯曾经导演的《二十四城记》中赵涛饰演的80后时尚买手,凭借着对时尚的敏感度,穿梭在成都和香港之间,为买家寻找适合她们的时尚单品。 买手之后,买手店的概念逐渐进入大众视野,这一源自欧洲的商业模式,极大地迎合了消费者的个性化购物需求。 与传统的零售不同,买手店直接与设计师对话,主要依靠主理人的审美和品味为顾客筛选出有态度的时髦单品。 买手店的核心是买手式经营制,与单一品牌销售比起来,买手式经营的核心是买手,款式有时候是凌驾于品牌之上的。买手店,作为一个新兴的时尚标签,越来越受到潮人和追求时尚的人群的追捧。 对于买手店来说,买手挑选款式是关键。买手店的店铺形象同样也越来越受从业者的重视。 买手店里的每一幅画、每一件雕塑、每一件浮雕都将是人类对自由梦幻生活的幻想具体化,并精心地摆放在空间的四周,以优化整个店铺的品质。 目前存在的买手店类型一览: 纯买手店: 买手店中最传统的经营模式是“纯买手制”,依靠专业个体或团队买手,去世界各地搜罗采购符合本地消费者审美习惯和时尚倾向的产品,独家买断并打造独一无二的商品组合。 买手百货: 连卡佛采取的就是中央买手制,旗下拥有近百名专业买手为其在全世界搜寻合适的商品,保证40%以上的商品在当地店内是独家销售的。在这样的制度下,买手的决定直接影响了商品的周转率、库存成本和运转灵活度。所以,连卡佛采取将买手的收益与商品销售额直接挂钩的模式,以降低经营风险。 自由买手店: 街边个性化较强的私营小店也是买手店的一种,这些小店的店主往往是时尚爱好者,或者拥有相关的行业资源,他们往往凭借自身的时尚品位和审美倾向采购商品。 个体买手店更强调商品的“唯一性”和“尊贵性”,商品中不乏限量款精品,而且每款商品的各个尺寸也仅收录一件。 代理合作式买手店: 不少买手店除了买断品牌商品外,还拥有部分品牌的代理权,通过售卖提成、股权参与、开设合资公司等方式,与品牌建立长期合作。最具代表性的代理式买手店是I.T,它与品牌间的合作相对多样且灵活。 寄卖式买手店: 目前,与国内新锐设计师合作,替对方售卖当季最新作品的寄卖式买手店正在兴起。 买手店在商品销售后获得一定分成,季末滞销的货品会退还给设计师。这种合作模式下,买手店降低了销售风险,同时也能保证商品的原创性和唯一性,比如栋梁。 专品买手店 中国目前还出现了一些以单品类为主打的专业品类买手店,这类店铺通常面积不大,主力产品价格较亲民,可快速复制发展。如SF Fashion、BLK、Spige和P Plus等。